中新網11月26日電 據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消息,為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,南京近日出台八項房地產調控措施。其中,包括研究採取“競地價、競配建”,“競地價、競保障房資金”等方式,保持地價平穩;從嚴執行第二套房的信貸政策,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。
  全文如下:
  各區人民政府,市府各委辦局,市各直屬單位:
  為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,鞏固調控成果,落實中央關於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要求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應,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
  確保完成年初制定的住宅用地供應計劃。對今年400公頃商品住宅用地和350公頃保障房用地計劃,尚未完成的要落實供地時間表,今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在前五年平均供應量的基礎上增加10%。進一步優化供應結構,切實加大中低價位、中小戶型住房用地供應規模,對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,尤其要確保城中村、危舊房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。同時,提高郊區和新區住宅用地的供應占比,引導人口有效分流,形成人口合理佈局。
  二、加大土地供後監管力度,探索新的土地供應方式
  繼續加大土地供後跟蹤監管力度,建立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機制。對未按期開工、竣工的項目加強監管。對已構成閑置土地的,加大調查認定和處置力度。對於可能形成高總價、高單價的地塊,研究採取“競地價、競配建”,“競地價、競保障房資金”等方式,保持地價平穩。
  三、進一步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
  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,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。繼續支持首套購房需求,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;從嚴執行第二套房的信貸政策,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,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,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;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,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貸款人違規發放貸款。
  四、嚴格執行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制度,引導企業合理定價
  加強對價格的引導,指導企業合理定價,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物價、住建部門指導,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,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。嚴格執行商品住房明碼標價相關規定,實行“一價清”制度,並按規定要求進行公示。
  五、加強市場行為監管,規範市場銷售秩序
  進一步嚴格落實限購政策,嚴格執行購房實名制度及購房資格查驗制度。對於教唆、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、騙取購房資格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,將嚴肅查處。加快企業推盤進度,採取“有促有穩”的政策,尤其要加快對中低價位、中小戶型產品的審批,形成市場的有效供應。商品房預售款(含定金)須全部存入預售款監管專用賬戶,且僅用於後續工程建設,不得挪作他用。
  六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,優化供應結構體系
  加大保障性限價房和租賃性保障房建設力度,力爭到十二五末建成各類保障性住房2000萬平方米。加快完善政府集中建設保障房片區的教育、交通、醫療等公共配套設施,切實提高入住居民生活滿意度。不斷優化保障房源供應結構體系,逐步推進經濟適用住房、公共租賃住房、廉租住房三類房源並軌。建立健全保障房準入、使用、退出等規章制度和運行機制,從制度上防範和有效治理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行為,實現公共資源公平善用。
  七、加大保障性限價住房供應,逐步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、新就業大學生等住房困難問題
  充分發揮保障性限價住房對於解決房地產市場自住型剛性需求的“調節器”作用。2013年12月份推出3000套現房公開發售,增加市場供給,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。適時調整政策保障範圍,有效緩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、新就業大學生等住房困難,基本實現應保盡保。
  八、建立各部門分工協調機制,完善住房供應體系
 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,有效緩解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困難,全面覆蓋“低端有保障、中端有支持、高端有市場”的三個梯度住房消費需求。到“十二五”末,逐步形成公共租賃住房、保障性限價房、商品住房協調發展的住房供應體系,實現“住有所居”的奮鬥目標。住建、國土、規劃、財政等部門及各區政府既要分工負責,又要統籌協調,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的建設,適當加大土地、財政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,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監管,建立統一、規範、成熟、穩定的住房供應體系。  (原標題:“寧八條”出台加碼調控 提高二套房貸首付比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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